2009年11月1日 星期日

可爱的中国






怎能不讓人義憤填膺?!中國啊我可愛的中國!

重讀方志敏烈士的《可愛的中國》,一個最深的感受是,我們在洋人挺起了胸膛,但是卻向自己的人屈辱得低下了頭。中國的進步固然可喜,非得國人付出這樣的代價嗎?!

我為什麼在西安跪攔溫家寶總理的車?

作者:張大聯

200966日中午,我在陝西賓館大門前,手捧我丈夫的遺像、沖到馬路中間,迎著開過來的溫家寶總理的汽車跪下,要向溫總理控告警黑勾結貪贓枉法的罪惡。汽車刹了一下,從我旁邊開過去了。我隨即被員警帶到了丈八溝派出所,員警訊問了我,不准我回家,說是有可能溫總理叫我去詢問情況,直到晚上8點多才把我放了。第二天,員警又對我進行了一整天的監控。至今也沒有見溫家寶總理或他身邊的工作人員找我瞭解情況。

2009423日下午2點多,我和丈夫左明煒在西安西二環南段大街上,被陝西萬強置業公司總經理騰麟和其所屬的物業公司總經理王少華豢養的四個打手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手持鐵棍殘暴圍攻毆打,我丈夫當場倒地停止呼吸,搶救無效身亡;我身上多處受傷,頭部縫了7針。這場突如其來的打擊給我和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和精神痛苦,殘酷的生死變故使我痛不欲生、幾度以死殉夫……

騰麟和王少華對我們下如此毒手,主要是因為我們醞釀要成立業主委員會。

我們于2007年購買了西安萬強藝術家社區的一套商品單元房。這個社區共有3棟住宅樓,360戶。我們和全體業主從買房後至今,發現房子、配套設施和物業管理存在許多問題:

一,不能按期交房。最多的超過購房合同交房日期2年多。為此,購房戶曾堵過二環路抗議。後來我們才逐漸得知,這個社區是在原西安壓力容器廠的地皮上建造的,在征地、職工安置等方面存在問題,壓力容器廠的職工幾次堵了馬路、到省、市政府上訪。萬強置業公司現仍欠承建方1800萬元,至今雙方經常發生糾紛;

二,至今沒有給房產證。購房合同上寫明交鑰匙後不超過半年給房產證,但360戶得到鑰匙已經兩年多了,至今沒有一戶得到房產證;

三,房子品質低劣。牆體裂縫,管道破裂漏水嚴重,有些原設計該貼瓷片的地方只是粉刷了一下,暖氣片有些地方冰涼,供暖室內溫度只能勉強達到十七八度,供暖管道漏水把我的櫃子都泡壞了;

四,承諾的配套設施許多沒有兌現。消防設施沒有通過驗收,沒有自行車棚,沒有醫務所,汽車出入只有一個通道,另一個通道被堵塞,院裡的保安室被出租作了商店,沒有互聯網光纖入戶,綠化帶原宣傳的是400萬元的規格,實際只有100萬,原宣傳二號樓頂建“陽光會所”,作為居民的娛樂室,根本就沒有;

五,物業管理存在諸多問題。萬強物業公司根本就沒有資質,幾年來公司總經理都是王少華,但是名稱卻改了三次。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1.2元,高出同地段同等社區50%。每度電0.6元,高出政府定價20%,熱水每戶每月收50元“開戶費,實際使用量另行收費。房屋使用中出現問題,不能及時解決,有時拖六七個月不解決。這麼多的住戶,晚上只有一個保安值班。

問題越出越多,我們業主反映多次都沒有解決,我們的權益受到損害。《物權法》實施後,我們一些業主商議成立業主委員會,有組織地維護我們的權益,我們把這個打算通知了物業辦公室。

2009421日,我們幾戶業主起草了一份預備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告示,貼在社區各單元的門口,到22日一大早,我們就發現這些告示不見了。22日中午12點半,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到我家傳話威脅說:“你們張貼告示。騰麟和王少華啥事都能幹得出來,要讓你們消失,你們出去的時候小心一點!”

我丈夫生前多次給我說他曾受到騰麟和王少華要實施殺害行為的威脅和恐嚇,他相信國法威嚴,沒有退縮,繼續堅持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22日下午,我們再次張貼告示。我們前腳貼,騰麟和王少華的人後腳撕。當晚,我們到一些業主家徵求意見,短短時間裡,就有72戶簽字同意成立業主委員會。

騰麟和王少華一夥看嚇不倒我們,就下手讓我們消失。

令我們家屬沒有想到的是,這個案子在警方的偵破調查過程中大大地走了樣。

423日案發的當晚,刑警到醫院調查取證時,我把物業公司人員22日中午到我們家威脅的情況做了明確的陳述,另一位業主也多次向警方提供了這一證言,但是辦案員警對此都不做筆錄。在以後我向蓮湖分局詢問案情提到此關鍵事實時,辦案民警態度曖昧,屢次避重就輕,對我說:“案卷內不需要這種證言。”為何關鍵證言不記錄、不存卷、不繼續追查?

案發以後,我們一直向警方提出要追查萬強公司總經理騰麟的罪行,警方態度惡劣置之不理,並說:“你們有啥證據證明騰麟與此案有關係?”讓我們自己搜集證據。王少華等行兇實施者被抓後交代,此謀殺案是騰麟策劃的,騰麟不承認,警方就把騰麟放了。被逼無奈我們上訪省委,第二天,警方才草草在網上發佈通緝令,又說騰麟外逃抓不住,以至於騰麟一直法外逍遙,氣焰囂張,多次放話出來:“不就死了個人麼,有啥大不了的!花上二三百萬,擺平公檢法!”由於我多次到中共陝西省委、陝西省政府上訪,在西安攔了溫總理的車,到北京國務院上訪,直到200977日,也就是案發75天后,警方才將主謀騰麟逮捕。

還有一名涉案嫌疑人党鑫武,是騰麟的小舅子,萬強物業公司財務主管。422日,也就是案發前一天下午7點多,有幾位社區業主看見他和幾個打手在社區對面的飯館吃飯商議,23日中午案發時,党鑫武就守在社區大門口的小汽車裡,他把我和我丈夫出了大門、手裡拿的物品、去向等情況報告給了王少華,緊接著,王少華就帶著打手到現場行兇。24日,也就是案發第二天,社區業主自發地集會簽名抗議物業辦的暴行,党鑫武對參加集會的業主跟蹤拍照,並張狂地威脅說:“叫你們再成立(業主委員會),就是這個下場!”党鑫武還變本加厲、喪盡天良地夥同物業辦人員搗毀受害人家屬祭奠的花圈,燒毀廣大業主簽名的條幅,撕毀9歲遺孤女兒的賣房告示,指使物業公司女工作人員韓冰企圖燒毀遇害者的靈堂。党鑫武並調動土門派出所王所長打著調解的旗號,對受害者家屬的抗議、祭奠行動百般阻撓,辱駡受害者家屬。党鑫武當著死者多位家屬的面狂妄地說:“你們有本事就去告!看你們能把我咋樣?”時至今日,我們提出了多次,党鑫武怡然自得,逍遙法外。

更令我們家屬憤慨的是,西安市蓮湖公安分局向檢察院提供的案情調查報告,竟將這一案件定性為涉嫌“傷害罪”。 我們受害者家屬強烈提出反對意見,大量事實表明這一案件應為黑社會團夥有預謀、有組織、手段極其殘暴的“故意殺人罪”。

在警方提取的社區監控錄影上清楚地顯示,案發前42222點,物業公司的多個打手手持鐵棍,進入社區1號樓10層開發商和物業辦公室進行密謀,企圖當夜行兇,但是沒有得逞;23日上午,多個打手再次在王少華指揮之下在社區內外屢次尋找作案機會,直至下午殘忍殺害了我丈夫。“如家酒店”監控錄影拍攝到了王少華組織行兇和打手逃竄的畫面,當時眾多市民在場目擊全過程,有市民用手機拍照了犯罪場面,有人撥打120,有人提供了罪犯逃竄所乘的計程車車號。現有的大量事實充分顯示,這個案件由萬強置業公司總經理騰麟主使、萬強物業公司財務主管党鑫武監視並報告受害人的動向,萬強物業公司總經理王少華現場指揮、騰麟的司機孫紅雷運送作為兇器的鐵棍給打手,由打手實施。這些打手平常根本就不在萬強公司上班,每月在萬強公司領2000元打手費。這樣一場精心策劃組織的蓄意謀殺,怎麼能說成是“傷害罪”?這其中如沒有暗中交易,怎麼能得出這樣的結論呢?

我是一名下崗女工,丈夫是一名退伍軍人,是家裡唯一的經濟支柱,由於丈夫突然被害,家裡斷了一切經濟來源,生活沒有了著落,全靠親友接濟維持;我年邁的母親承受不了沉重打擊重病住院,年幼的女兒無人照看至今休學,躲避寄宿在遠方;由於當時借債買房,現在債主逼門,我不得不賣房還債,然而賣房公告屢屢被萬強公司雇凶撕毀。涉黑團夥繼續對業主騷擾恐嚇,丈夫亡魂無法告慰。這些血淚,使我幾次自殺了斷生命,卻都被親友救活……

我們作為社區的業主,只不過行使了我們的權利,只不過要成立業主委員會,就遭騰麟一夥如此毒手。他們為什麼敢這樣做?商品樓品質為什麼會如此低劣?開發商、物業公司為什麼敢屢屢違約,為所欲為?現在我們逐漸明白了,他們確實能夠“花錢擺平公檢法”,員警已經與這些黑社會打成一夥。社會黑暗成這個樣,哪有百姓生存的基本保障?

我要求依法懲辦所有的涉案犯罪分子,要求依法查處貪贓枉法的辦案人員。為此我早下了死的決心!

張大聯

聯繫電話 029-85005581

029-81286685

200979

左明煒被打死的現場

張大聯被打傷的頭部

在陝西省政府門前展示標語

到陝西省政府哭訴

在省政府門前

全體業主祭奠的花圈和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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